朱藻,字元章,缙云(今属浙江)人。两宋之际词作家,南宋高宗绍兴三十年(公元1160年)进士,调汉中簿兼尉。孝宗淳熙十五年(公元1188年)知仙居县(《嘉定赤城志》卷十一)。由知浦城县擢通判江陵府(清光绪《浦城县志》卷一九),官终焕章阁待制(清康熙《缙云县志》卷四、五)。有《西斋集》十卷,已佚,全宋词仅收录其词一首《采桑子》。► 2篇诗文
黄冈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节,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价廉而工省也。
子城西北隅,雉堞圮毁,蓁莽荒秽,因作小楼二间,与月波楼通。远吞山光,平挹江濑,幽阒辽夐,不可具状。夏宜急雨,有瀑布声;冬宜密雪,有碎玉声;宜鼓琴,琴调虚畅;宜咏诗,诗韵清绝;宜围棋,子声丁丁然;宜投壶,矢声铮铮然;皆竹楼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鹤氅衣,戴华阳巾,手执《周易》一卷,焚香默坐,销遣世虑。江山之外,第见风帆沙鸟,烟云竹树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烟歇,送夕阳,迎素月,亦谪居之胜概也。彼齐云、落星,高则高矣;井干、丽谯,华则华矣;止于贮妓女,藏歌舞,非骚人之事,吾所不取。
吾闻竹工云,竹之为瓦,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至道乙未岁,自翰林出滁上,丙申移广陵;丁酉又入西掖,戊戌岁除日有齐安之命,己亥闰三月到郡。四年之间,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处,岂惧竹楼之易朽乎!幸后之人与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楼之不朽也!
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