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圣〔清代〕
清谈法律自纷纶,门户区区有屈伸。鱼鳖蛟龙同一鬨,岂知东海已扬尘。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263篇诗文
秣陵怀古
纳兰性德〔清代〕
偶书
高鼎〔清代〕
虞美人·春情只到梨花薄
春情只到梨花薄,片片催零落。夕阳何事近黄昏,不道人间犹有未招魂。银笺别梦当时句,密绾同心苣。为伊判作梦中人,索向画图清夜唤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