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清标(1620—1691)字玉立,一字苍岩,号棠村,一号蕉林。明末清初著名藏书家、文学家,名列“贰臣传”。直隶真定(今河北省正定县)人,明崇祯十六年进士,清顺治元年补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历任宏文院编修、国史院侍讲学、詹事府詹事、礼部左侍郎、吏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刑部尚书、户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等职。著有《蕉林诗集》、《棠村词》等。► 405篇诗文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自予归江宁,爱其山川奇胜,间尝与客登石头,历钟阜,泛舟于后湖,南极芙蓉、天阙诸峰,而北攀燕子矶,以俯观江流之猛壮。以为江宁奇胜,尽于是矣。或有邀予登览者,辄厌倦,思舍是而他游。
而四望有扫叶楼,去吾家不一里,乃未始一至焉。辛酉秋,金坛王中子访予于家,语及,因相携以往。是楼起于岑山之巅,土石秀洁,而旁多大树,山风西来,落木齐下,堆黄叠青,艳若绮绣。及其上登,则近接城市,远挹江岛,烟村云舍,沙鸟风帆,幽旷瑰奇,毕呈于几席。虽向之所谓奇胜,何以加此?
凡人之情,鹜远而遗近。盖远则其至必难,视之先重,虽无得而不暇知矣;近则其至必易,视之先轻,虽有得而亦不暇知矣。予之见,每自谓差远流俗,顾不知奇境即在半里外,至厌倦思欲远游,则其生平行事之类乎是者,可胜计哉!虽然,得王君而予不终误矣,此古人之所以贵益友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