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497篇诗文
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
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放生鱼鳖逐人来,无主荷花到处开。
水枕能令山俯仰,风船解与月裴回。
乌菱白芡不论钱,乱系青菰裹绿盘。
忽忆尝新会灵观,滞留江海得加餐。
献花游女木兰桡,细雨斜风湿翠翘。
无限芳洲生杜若,吴儿不识楚辞招。
未成小隐聊中隐,可得长闲胜暂闲。
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