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722篇诗文
天上有物乎,吾不得而乞。天上有人乎,吾不得而亲。
虚微髣髴,视之乃沕。抱一存真,强名曰神。犹橐犹籥,风卷云郁。
天地不仁,刍狗是刜。和光同尘,众妙维新。圣人不仁,后身外身。
外身而身存,身存而物宾。吾不知谁子,以天物为臣。
金玉何足守,美善何足珍。有名之毋见,无名之始沦。
非见亦非沦,玄玄万古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