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事
李希圣〔清代〕
割取江陵土一坏,相公鼻息尚如雷。主臣白马随黄马,门户金杯代玉杯。
中使传符求薏苡,大官置驿贡杨梅。阿房艮岳君休仿,第一先宜起债台。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263篇诗文
戒子书
洪亮吉〔清代〕
九垓之内,人同蛾多。
不自僇力,资生则那。
东邻歌钟,北寺击鼓。
严霜入门,响亦凄楚。
人以为欢,我以为苦。
欲贻子金,我不为盗。
宦而巧取,较盗尤暴。
凿楹有蠹,穿径有萤。
益人神知,照我汗青。
疗贫之术,不出户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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