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圣〔清代〕
黄金自爱枕中篇,脚价何尝到九泉。谁遣淮王守都厕,一时鸡犬尽神仙。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263篇诗文
吉祥寺古梅
林古度〔清代〕
咏针
文映江〔清代〕
竹石
郑燮〔清代〕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