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 其一
李希圣〔清代〕
强将一祖配三宗,流派江西本自同。不是观林诗话在,谁知山谷学荆公。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263篇诗文
长亭怨慢·雁
朱彝尊〔清代〕
结多少悲秋俦侣,特地年年,北风吹度。紫塞门孤,金河月冷,恨谁诉?回汀枉渚,也只恋江南住。随意落平沙,巧排作、参差筝柱。
别浦,惯惊移莫定,应怯败荷疏雨。一绳云杪,看字字悬针垂露。渐欹斜、无力低飘,正目送、碧罗天暮。写不了相思,又蘸凉波飞去。
荆卿里
袁枚〔清代〕
水边歌罢酒千行,生戴吾头入虎狼。
力尽自堪酬太子,魂归何忍见田光?
英雄祖饯当年泪,过客衣冠此日霜。
匕首无灵公莫笑,乱山终古刺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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