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康伯(1097年— 1165年4月10日[1] )南宋大臣,抗金宰相。字长卿,一字安侯,江西省弋阳县南港口乡南山人。 徽宗宣和三年进士。历官高宗参知政事、右相、左相、孝宗枢密使、左相兼枢密使。南宋时期 金兵南下侵宋,陈康伯力主抗金,危难之际,他迎眷属入临安,荐虞允文参谋军事,在采石大败金兵。病死于京城任所,归葬于弋阳县新政乡九龙岗。 宋高宗曾称赞陈康伯“静重明敏,一语不妄发,真宰相也。”宝庆二年(1226年),理宗图其像于昭勋阁,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7篇诗文
呜呼!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
世言晋王之将终也,以三矢赐庄宗而告之曰:“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契丹与吾约为兄弟;而皆背晋以归梁。此三者,吾遗恨也。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庄宗受而藏之于庙。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请其矢,盛以锦囊,负而前驱,及凯旋而纳之。
方其系燕父子以组,函梁君臣之首,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其意气之盛,可谓壮哉!及仇雠已灭,天下已定,一夫夜呼,乱者四应,仓皇东出,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君臣相顾,不知所归。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抑本其成败之迹,而皆自于人欤?《书》曰:“满招损,谦得益。”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
故方其盛也,举天下之豪杰,莫能与之争;及其衰也,数十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岂独伶人也哉?作《伶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