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浣花溪水流的上游溪畔,主人选择有树林池塘并且景色幽雅之地为我筹建草堂。
他们知道我愿在城外少尘俗之事的地方卜居,这个地方另外还有清澈的江水,以销除我行旅怀乡的愁思。
我仿佛看到那无数的蜻蜓一齐在天地间飞翔,一对紫鸳鸯同在溪水上出没。
如果兴会所至,这里能够东行万里,须要前往山阴的话,顺水搭舟即可到达。
注释
卜居:本自《楚辞》名篇《卜居》,字面意思是选择居住的地方,实际是借用屈原对人生道路的抉择。
浣花溪:在四川成都西郊,一名百花潭,锦江上游一段,杜甫结草堂于溪畔。溪,一作“之”,一作“流”。
此诗首联写出草堂的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并透露出选择在此处营造的原因:浣花溪碧水蜿蜒曲折,绕着草堂潺潺流过,花草树木郁郁葱葱,环境幽静,令人沉醉。在幽静的地方居住有两大好处:一是少烦扰,二是洗客愁。这正符合诗人当时的状态。
颔联从人的角度诠释“林塘幽”,实际上是写出了为什么要选幽静的地方的理由,比首联递进了一个层次。那里离城区远,出了城郭就少了许多凡尘俗事的烦扰,而且那里还有澄清的溪水可以洗涤远客的忧愁。澄清的江水静静地流是自然之境;“消客愁”则是情感的流露。
颈联则从物的角度写出“林塘幽”之情状,在这样的环境里可以陶冶情操,修养性情。许多蜻蜒点水
此诗是上元元年(760年)春天,杜甫开始卜居成都西郭草堂时所作。乾元二年(759年)年底,杜甫一家由同谷到达成都,在草堂寺暂时居住了一段时间。诗人在亲友的帮助下筹划在寺旁空地营造草堂,有了安身处所,喜不自禁地创作这首诗,以表达避俗野居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