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

摘自《三国演义·第七十六回

译文玉可以被摔碎,但不能改变它洁白的本质;竹可以被焚烧掉,但不能毁掉它的骨节。

注释焚:烧。毁:毁坏。

赏析比喻有骨气的人,即使粉身碎骨也保持坚贞气节。

猜您喜欢

扫码下载

客户端会员免广告

© 2024 古诗文网 | 诗文 | 名句 | 作者 | 古籍 |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