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摘自《孙子兵法·火攻篇

译文国君不可因一时愤怒就发动战争,将帅不可因一时气忿而出阵求战。对国家有利才能出兵,不利就应停止行动。

注释兴师:兴兵;起兵。愠:怨愤,愤怒。致战:与敌作战。

赏析此句说明了对待战争的慎重观点,战争是极严肃的事情,不能因主观感情而轻易发动的,体现出先秦进步的军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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