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摘自《韩非子·有度

译文惩罚有罪行的人,不能因是高官显宦而回避;奖赏有功劳的人,不能因是小民百姓而遗忘。

注释刑:惩罚。过:犯罪。遗:丢失,遗忘。

赏析此句体现出“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观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维护执法的公正严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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