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拱

高拱

高拱(1513年1月19日—1578年8月4日),字肃卿,号中玄。开封新郑人。中国明代嘉靖、隆庆时大臣。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士。朱载垕为裕王时,任侍讲学士。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徐阶荐,拜文渊阁大学士。隆庆五年(1571年)升任内阁首辅。明神宗即位后,高拱以主幼,欲收司礼监之权,还之于内阁。与张居正谋,张居正与冯保交好,冯保进谗太后责高拱专恣,被勒令致仕。万历六年(1578年)卒于家中,次年赠复原官。著作有《高文襄公集》。► 59篇诗文

人物生平

  仕官历程

  高拱祖籍山西洪洞,先祖为避元末乱迁徙新郑高老庄村。他出身官宦世家,父亲高尚贤,正德十二年(1517年)进士,历任山东按察司提学佥事、陕西按察司佥事等,至光禄寺少卿。

  高拱生于正德七年(1512年)十二月十三日,自幼受到严格的家教,“五岁善对偶,八岁诵千言” [1]  。稍长,即攻读经义,苦钻学问。十七岁以“礼经”魁于乡,以后却在科举道路上蹉跎了十三个年头,才考中进士,并选为庶吉士。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授任翰林编修,九年考满,升翰林侍读。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裕王朱载垕开邸受经,高拱首被当选,进府入讲。此时皇太子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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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思想

  高拱不囿于先儒成说,以为“其不能得者亦不可强从”。直斥程朱理学“远人情以为天理”;他很赞同同时代思想家王廷相的观点,认为理在事物,无其事即无其理。他对“权”字更有一套独到的见解,把“权”与“经”比作秤上的“锤”和“衡”,两者关系是“盖经乃有定之权,权乃无定之经,无定也,而以求其定,其定乃为正也”。即:权和经是对立的统一体,凡事皆有经,其事实行时应认真权一下,使权与经得以统一。

  在“义”和“利”的问题上,认为“苟出乎义,则利皆义也;苟出乎利,则义皆利”,只要摆正义和利的关系,言利也不是不好,痛斥了“君子不言利”的迂腐观点。他还认为正因前人没有把握住这种关系,才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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