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猪见真情
佚名〔未知〕
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张举是吴国人,担任句章县官。这个县有一个妻子杀死了丈夫,趁机放火烧毁自家房屋,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丈夫家的人感到怀疑,便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妻子不服罪。于是张举就牵来两头猪:一头杀死它,一头活着时用柴火焚烧,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接着将丈夫的尸体进行检验,口里果然没有灰。审讯之后,妻子终于认了罪。
注释
吴:即吴地,今江苏苏州一带。
句章:古地名。
令:县令。
邑:县,当地。
因:趁机。
舍:房屋。
称:谎称。
讼:告状。
举:指张举。
八声甘州·古扬州
李好古1〔未知〕
古扬州、壮丽压长淮,形胜绝东南。问竹西歌吹,蜀冈何许,杨柳鬖鬖。行乐谁家年少,两两更三三。知我江南客,走马来看。过却长亭烟树,云山点点,烟浪漫漫。料桐花飞尽,夜合绕阑干。倦绣闲庭昼永,望天涯、芳草忆征鞍。平安使,吴笺谩遣,欲寄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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