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鸿
梁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人,生卒年不详,约汉光武建武初年,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1] 。少孤,受业太学,家贫而尚节介。学毕,牧豕上林苑,误遗火延及他舍。鸿悉以豕偿舍主,不足,复为佣以偿。归乡里,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妻以女,鸿尽谢绝。娶同县孟女光,貌丑而贤,共入霸陵山中,荆钗布裙,以耕织为业,咏诗书弹琴以自娱。因东出关,过京师,作《五噫之歌》 。章帝(肃宗)闻而非之,求鸿不得。乃改复姓运期、名耀、字侯光,与妻子居齐、鲁间。终于吴。► 3篇诗文 ► 5条名句
炳烛而学
刘向〔两汉〕
晋平公问于师旷曰:“吾年七十,欲学,恐已暮矣。”
师旷曰:“何不炳烛乎?”
平公曰:“安有为人臣而戏其君乎?”
师旷曰:“盲臣安敢戏其君乎!臣闻之,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炳烛之明,孰与昧行乎?”
平公曰:“善哉!”。
雁门太守行
佚名〔两汉〕
孝和帝在时。洛阳令王君。本自益州广汉蜀民。少行宦学。
通五经论。明知法令。历世衣冠。从温补洛阳令。治行致贤。
拥护百姓。子养万民。外行猛政。内怀慈仁。文武备具。
料民富贫。移恶子姓。篇著里端。伤杀人。比伍同罪对门。
禁鍪矛八尺。捕轻薄少年。加笞决罪。诣马市论。无妄发赋。
念在理冤。敕吏正狱。不得苛烦。财用钱三十。买绳礼竿。
贤哉贤哉。我县王君。臣吏衣冠。奉事皇帝。功曹主簿。
皆得其人。临部居职。不敢行恩。清身苦体。夙夜劳勤。
治有能名。远近所闻。天年不遂。早就奄昏。为君作祠。
安阳亭西。欲令后世。莫不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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