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宝的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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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定伯捉鬼

干宝 干宝〔魏晋〕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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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寄斩蛇

干宝 干宝〔魏晋〕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巳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

  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餈,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餈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乃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指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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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墓

干宝 干宝〔魏晋〕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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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志诗

干宝 干宝〔魏晋〕

壮士禀杰姿,气烈有自然。俯仰群众中,胡能救世艰。

阙巩代缝掖,兜鍪易进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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嫦娥奔月

干宝 干宝〔魏晋〕

  羿请无死之药于西王母,嫦娥窃之以奔月,将往,枚筮之于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恐毋惊。后且大昌。”嫦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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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化蚕

干宝 干宝〔魏晋〕

  旧说太古之时,有大人远征,家无余人,唯有一女。牡马一匹,女亲养之。穷居幽处,思念其父,乃戏马曰:“尔能为我迎得父还,吾将嫁汝。”马既承此言,乃绝缰而去。径至父所。父见马,惊喜,因取而乘之。马望所自来,悲鸣不已。父曰:“此马无事如此,我家得无有故乎?”亟乘以归。

  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刍养。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喜怒奋击。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问女,女具以告父:“必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门。且莫出入。”于是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

  父行,女以邻女于皮所戏,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妇耶!招此屠剥,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邻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还求索,已出失之。

  后经数日,得于大树枝间,女及马皮,尽化为蚕,而绩于树上。其(上尔下虫)纶理厚大,异于常蚕。邻妇取而养之。其收数倍。因名其树曰桑。桑者,丧也。由斯百姓竞种之,今世所养是也。《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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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衣女子

干宝 干宝〔魏晋〕

  豫章新喻县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皆衣毛衣,不知是鸟。匍匐往得其一女所解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诸鸟各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知衣在积稻下,得之,衣而飞去,后复以迎三女,女亦得飞去。《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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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伯卖鬼

干宝 干宝〔魏晋〕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曰:“谁?”鬼言:“鬼也。”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数里。

  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也。”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

  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鬼,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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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小女

干宝 干宝〔魏晋〕

  吴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童子韩重,年十九,在道术,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之为妻。重学于齐、鲁之间,临去,属其父母,使求婚。

  王怒,不与女。女结气死,葬阊门之外。

  三年,重归,诘其父母。父母曰:“大王怒,女结气死,已葬矣。”重哭泣哀恸,具牲币往于墓前。玉魂从墓中出,见重,流涕谓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度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玉乃左顾,宛颈而歌曰:

  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既高飞,罗将奈何?意欲从君,谗言恐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

  羽族之长,名为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尝暂忘!

  歌毕,欷(吁)流涕,不能自胜,邀重还冢。 重曰:“死生异路,惧有尤愆,不敢从命。”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相信?”重感其言,送之还冢。 玉与之饮宴,留之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愿郎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趣收重。重走脱,至玉墓所,诉之。玉曰:“无忧,今归白王。”

  王妆梳,忽见玉,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玉跪而言曰 :“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玉名毁义绝,自致身亡。 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冢吊唁。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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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巢老妇

干宝 干宝〔魏晋〕

  古巢,一日江水暴涨,寻复故道,港有巨鱼,重万斤,三日乃死,合郡皆食之。一老姥独不食。忽有老叟曰:“此吾子也。不幸罹此祸,汝独不食,吾厚报汝。若东门石龟目赤,城当陷。”姥日往视。有稚子讶之,姥以实告。稚子欺之,以朱傅龟目;姥见,急出城。有青衣童子曰:“吾龙之子。”乃引姥登山,而城陷为湖。《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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